【信息時間:2025-03-26閱讀次數: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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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市民政府
通告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暫行規定,向你信息公示公告送到使用場所《附有悖法房子的不出產判定書》,自行出本信息公示公告工作日內起,經歷二十八日,即視作送到使用場所。
有附件:《附有悖法建筑物的動不起來產查證書》